关于组织评选2016-2017学年度长治医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部:
现将2016-2017学年度长治医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2016-2017学年度长治医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的评选范围、条件和办法,严格按照《长治医学院学生手册》之“长治医学院优良班风建设达标办法”、“ 长治医学院学生评优实施细则” 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各院系部先评定优良班风等级,从优良班风A类班集体中评选“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不超过班级总数(不含2017级、2015级专升本)的10%;班级总数不足10个班的院系部,可以评选1个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优秀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2%评定,C类班的学生干部和学生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表一。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优良班风A、B、C类班材料上报
严格按照《长治医学院优良班风建设达标办法》,评选出优良班风A、B、C类班,填写院系部优良班风评选汇总表(附表二)。
2、“先进班集体”材料上报:
“先进班集体”按照党团工作、学风建设、组织建设、日常管理、校园文明行为、校园文化活动、班级特色、宿舍文化、创新工作等九个方面准备不少于一千字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报送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3、“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的材料上报:
填写长治医学院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务必把院系签章一栏完善后报送学生处。
4、各院系部报送“优良班风评选汇总表”、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汇总名单纸质版(加盖院系部公章)和电子版至学生处。
5、学生处将对各类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资格,不再增补。
四、时间安排
各院系部将材料于12月4日- 12月5日集中报送学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五、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名额、条件公开,评选程序民主,结果公平公正,学生处对审核结果进行全校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校通报。
学工部(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