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网站管理规定
为保证长治医学院主网站( http://www.czmc.com)及各二级单位子网站的正常运行, 确保校园网站信息的安全、保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校园网网站管理实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校领导直接领导下的分级管 理, 专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全校网络的管理维护工作和对各二级单位(部门)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二条 各二级单位(部门)网站采用独立域名进行管理和访问。各二级单位(部 门)配备有兼职网站信息员和舆情监控联络员, 在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 作。主要工作职责:收集各单位、部门网络发布信息,提请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核,向学校信息网络中心上报发布内容,定期对网页内容进行更新,监控网络舆情等。
第三条 各二级单位(部门) 在客户端使用该单位、部门专门应用系统时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主要负责相应部门应用系统的业务开展和信息上传下载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部门) 的网站管理人员和客户端应用系统使用人员要严格遵 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网络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信息网络中心授权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遗漏或转告他人,若发现密码被盗或遗忘,应及时与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解决。若因密 码被盗未及时与信息网络中心联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而造成的后果由管理人员自己负责。
第五条 校园网入网用户要严格按照《长治医学院校园网账号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注册和账号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网页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按照《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执行, 根据信息发布提请单位和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和登记制度。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