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教育模式的改革,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主动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鼓励优秀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在线教学优势,探索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新模式。为规范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设、运行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革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探索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鼓励优质教学资源数字化、视频化、网络化,强化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以教学改革项目为驱动,利用互联网支持下的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新技术,结合我校的学科特色与优势,将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的风格独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建设为校本数字化资源。鼓励课堂翻转、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开放式在线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等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建设一批能得到广大师生、社会业界同行认可的、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性的混合式教学课程。
(二)通过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推动课程基于网络的过程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的有机结合,同时加强基于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学生学习行为的分析研究。
(三)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混合式课程教学新模式。学校计划在五年内建设60门混合式教学课程,课程覆盖80%以上的院系部和教研室。其中,一方面针对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课等课程,计划引进约10门国内相关慕课平台的优质课程,由校内教师组织开展混合式教学。另一方面对于能体现学校特色和学科优势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实验教学课程,组织高水平师资,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自建混合式教学课程约50门。到2020年,争取5-1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立项。
三、建设要求
(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应改变传统的知识传授模式,采用课前视频学习、课堂讨论学习与课后反思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建设“知识点化”的教学视频,并采用MOOC、微课等适合在线或碎片化学习的形式制作,避免使用单一、传统的课堂实录视频。教学视频可以是自行录制的,也可以是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或学校认可的第三方慕课平台上的优质课程资源,教师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地植入到本土化的课程教学过程之中,但不应存在版权问题。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在长治医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或相关平台上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并进行知识点微视频、题库以及其他支撑性教学资源的建设。
(四)在保证课程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可适当调整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线上与线下教学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调整,考核标准和方式调整等。其中在初期推动混合式教学改革时,教师线下课堂教学学时不得低于原有教学计划学时的2/3;在每节见面课上不得重复知识点微视频的教学内容,应以课堂讨论、问答、案例等多种活动展开,且教学时间应至少占课堂总时长的60%以上;教师指导学生线上学习投入时间不得低于原有教学计划学时的1/3。(例如:一门72学时的课程,其中理论授课54学时,实验教学18学时,若仅对理论授课54学时中的36学时实行混合式教学,则线下课堂教学学时不得低于24学时,其余12学时可根据课程教学需求由任课教师自主安排,但同时要求教师指导学生线上学习投入时间不得低于采用混合式教学总学时的1/3即12学时)。上述教学计划的变更均应体现在当年的教学日历中。
(五)混合式教学课程应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团队应结合探究式、项目式和合作式等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
(六)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需重视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和(或)形成性评价,确定合理的成绩评定方式,期末考试成绩比例不超过总成绩的50%,并且成绩应分布合理。
(七)立项的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实施一轮教学实践后方可申请课程验收。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的混合式教学课程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开设的本科课程,原则上应为量大面广的通识课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重要的专业选修课程。课程内容适合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改革有一定基础。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先进的教改理念,课程教学团队人员合理、教学水平高。积极鼓励本校教师与省内外优秀教学名师组成团队进行合作建课。
(二)鼓励各类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转型升级为混合式教学课程。
(三)原则上每位教师同时只能主持1门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项目。
(四)校级混合式教学课程每年组织立项一次,一般安排在上半年,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勿滥。各院系部可自行组织院系部级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
(五)学校鼓励各院系部以专业课建设为突破口,结合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制定本专业主要课程的混合式教学计划,加强专业课程群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并积极推进其应用,凸显本专业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连贯性、系统性,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学生的学习行为与习惯,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项目管理
(一)立项的校级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期为两年,课程开设一轮以上(含一轮)可申请验收,验收期专家组全程跟踪。逾期不完成的予以撤项,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一年。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验收时,需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课程建设支撑材料,包括:课程建设文档(含混合式教学课程的设计方案、课程教案、考核方案等)、课程视频或视频链接(覆盖课程大纲80%以上的知识点)、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网址、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报告等。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在实施前需提交验收申请,验收专家将跟踪听课并提交听课记录,同时专家组围绕学生反馈表、专家评价和院系部评价意见等方面综合评价教学效果;通过主讲教师汇总的学生学习成果,学生在平台上的访问情况以及学生评教、课堂教学情况调查表等综合反映学生受益程度;通过对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教学记录、教师课程总结和教学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评价课程的建设特色;通过课程研讨、教学研究论文等形式来评价教学研究情况。项目经专家组集体审议后公布验收结果。
六、保障机制与激励措施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教学专家参与的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评审、指导和验收。
(二)学校每年设立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专项资金。根据每门课程拟实施混合式教学的学时数资助建设经费1-2万元,分两次划拨,立项后拨付60%,验收后拨付剩余40%。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两年建设期内,立项建设的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团队,根据项目验收组的评审结果分级计算工作量,级别设置为合格(参评项目的50%)、良(参评项目的30%)和优(参评项目的20%)。每门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可设置1名教师助教(协助参与小组讨论、作业评阅、资料查找等)和1名学生助理(协助参与课程视频制作等)。其中评级为合格的混合式教学团队中,任课教师学时按照原工作量的1.5倍计算,助教教师学时按照原工作量的0.3倍计算;评级为良的混合式教学团队中,任课教师学时按照原工作量的2.0倍计算,助教教师学时按照原工作量的0.4倍计算;评级为优的混合式教学团队中,任课教师学时按照原工作量的2.5倍计算,助教教师学时按照原工作量的0.5倍计算;学生助教的酬以劳务费从课题经费中划拨;担任校外引进课程混合式教学的教师,按照课程计划学时的1.1倍核算教学工作量。
(四)经申请通过专家组验收的立项课程,鼓励后续(三年)常态化开设混合式课程教学,将在教学任务书里备注“混合式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的任课教师学时按照原工作量的1.2倍计算。对于通过专家组验收的公共选修课(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优先录入选课系统,供学生选课参考。
(五)鼓励在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基础上,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继续加强建设,深化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鼓励优秀的混合式教学课程资源对社会开放,加入慕课平台,或提供校际共享,学分互认。对外开放课程如有收益,由学校和课程团队进行五五分成。
(六)学校鼓励混合式教学课程负责人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在各类课程外出进修计划中对混合式教学课程负责人给团队成员予以优先考虑。
(七)学校鼓励我校教师之间或跨地区、跨行业、跨学校建立以专业类为基础的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团队,对于受益面广、教学质量高的课程建设团队,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混合式课程开展面广、质量高的院系部也予以奖励。
(八)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专业人员对混合式教学课程团队进行相关培训,协助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设计、课程资源制作等,为混合式教学改革提供基础设施及技术服务保障。
七、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