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长治医学院安全生 产考核办法(试行)》,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各二级单位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长治医学院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试行)》; 本年度重点考核各二级单位对《山西省高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 手册》组织开展学习的情况和对照《指南》本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指标开展自评,自主申报考核等级
2.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现场核查或抽查(提前一天告知)形成初步结果;
3.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长治医学院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