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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1-06

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是学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辅导员的考核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17〕43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校本科学生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每年年底对本年度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

(一)重视实效的原则,注重工作中实际取得的育人成效;

(二)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量的高低;

(三)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四)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五)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六)考评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维护考评结果的严肃性。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辅导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素养日常管理工作对学生的教育指导、育人实效学习进修与学术研究等方面工作的情况。

(一)个人思想政治素养

1.思想政治状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职业素养状况: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指导和事务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师德状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尊重和关爱学生,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不得有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二)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谈心谈话情况:每学期与每个学生直接交流不少于1次。经常与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谈心谈话,交流感情、增进了解,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随堂听课情况:每周随堂听课不少于1次,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加强学风建设,并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3.深入宿舍情况:每周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召开班会情况:每月召开形势政策、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每两周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每次会议有明确的主题和充实的内容,效果良好。

5.与任课教师沟通联系情况: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收集学生的意见向任课教师进行反馈,帮助任课教师提升改进;根据任课教师反映的学生思想、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教育指导工作。

6.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的教育指导情况

1.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形势与政策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专题讲座或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3.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为学生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举办普及性讲座,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恶性事件。

4.学业指导和学风建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

5.学生素质拓展指导:加强对学生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的指导,依托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好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区活动、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文体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指导,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党团和班级建设指导:协助院系党总支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指导班、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

(四)育人实效开展情况

1.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教育效果良好,学生积极向上截止考核年度,所带学生提交入团、入党申请书比例不低于学生总数50%

2.学风建设情况:班级学风端正,考风严谨年度所带学生无作弊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3.荣誉表彰情况:所带学生做好人好事社会反响良好或受到学校通报表扬;所带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及校级优秀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

4.行为举止情况:所带学生言行举止文明,打架斗殴除考试作弊以外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5.宿舍文化情况:截止考核年度,所带学生“五星文明宿舍”达标率不低于所带学生宿舍总数的20%(实习年级不在校内住宿的班级除外)。

(五)学习进修与学术研究情况

1.系统学习辅导员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省级和校内相关培训活动,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撰写学术论文。

五、实施步骤

辅导员考评工作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全程督导,院系具体实施,学生共同参与。采取党委学工部考评、学生评议和院系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党委学工部考评:学工部根据辅导员落实学校决策和部署情况、立德树人工作实效、《辅导员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参加辅导员校内培训和工作会议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填写《长治医学院党委学工部考核辅导员评分表此项考评占总分的30%。

(二)学生评议:抽取考核辅导员所带班级全体学生或从各班随机抽取不少于60名的学生所带学生不足60名的为全体学生,在学工部的督导下,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或者组织学生进行网络评议,填写《长治医学院学生评议辅导员评分表》此项考评占总分的40%。

(三)院系考评: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原则,对辅导员本年度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总分并填写《长治医学院院系考评辅导员评分表》此项考评占总分的30%。

加分项:辅导员的测评分数根据所承担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四门课程的教学情况予以加分。具体方法是:对承担以上四门课程教学任务的辅导员,由各教研室年终时统计本年度总授课课时数,每8学时加1分,最高加5分;当年度没有授课,不加分。

)学生工作部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反馈各院系、在网站公示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六、考核等级

(一)学生工作部汇总全校辅导员的学工部考评、学生评议、院系考评和加分项,填写《长治医学院辅导员考评得分统计表》,在原则上不超过15%“优秀”比例的基础上,本着主要考虑得分高低、适当兼顾院系平衡的原则确定每位辅导员的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1.所带学生在校期间出现非正常死亡的;

2.所带学生造成具有不良影响群体性事件的;

3.所带学生因违纪而被开除学籍的;

4.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5.辅导员工作日志填写不认真、记录不完整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不合格”:

1.在事关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遇有突发事件,知情不报、报告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3.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助学、推优入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

4. 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工作失职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的;

5.应参加的会议或培训,无故缺席3次及以上的;

、其它

(一)研究生辅导员的考评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它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 长治医学院辅导员考核得分统计表

2. 长治医学院党委学工部考核辅导员评分表

3. 长治医学院院系考核辅导员评分

4. 长治医学院学生评议辅导员评分

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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