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育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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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2-05-26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全面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强 化美育工作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 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化美育综合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高美育质量,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 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继承和发扬“厚德精业、济世报国”的校训,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把美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学校美育 综合改革,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优化美育资源,强化实践 体验、健全评价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到2025年,学校美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美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明显加强,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日趋完善,学生的审美观念和人文素养稳步提升,形成课程美 育、实践美育、校园文化美育、美育成果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教育体系。

三、 重点任务与举措

(一)健全公共美育课堂教育体系

1.公共美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将公共美育课程与美育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要求学生毕业时至少修读2学分的公共美育课程,具有1-2项艺术特长。

2.完善美育课程体系。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加强对全校公共美育课程的顶层设计,拓展美 育课程资源。针对学生美育的实际需要和基础素养,开展分众教育,丰富课程内容,完善课程设置,突出红色基因历史文化特点,构建以审美艺术、人文素养和艺术文化培养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美育课程体系。

3.创新美育教学模式。建立和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体系。在学生掌握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纵深挖掘文化内涵,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融合 的美育教学模式。创新美育课程考核评价方式,通过美育教学成果汇报等形式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表演热情。

4.全面加强美育课程建设。开齐开足上好优质丰富的美育课程,包括美育修养课程、美育理论类课程、艺术鉴赏类课程 和艺术实践类课程。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美育课程,培育建设10门左右美育精品课程。丰富美育选修课程资源,引进一批校外美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健全课外美育教育体系

1.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 创业教育相结合,丰富美育内容和形式。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 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舞台剧、校园摄影、创意创作、校园美化等校园艺术活动,为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审美体验,探索具有时代特征、长医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形式。

2.构建浓厚的美育校园文化。重视艺术教育中心和艺术类学生社团建设发展,以先进文化为精神引领,从学生兴趣出发,打造具有长医特色和上党革命老区红色基因特质的精品艺术活动,吸纳广大在校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艺术素养,通过美育整体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3.搭建美育成果展演平台。建立常态化学生艺术美育成果展演机制,构建艺术美育成果展示平台,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各类美育实践课程与活动,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在沉浸式体验中获得知识增长。定期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进行美育教育成果交流。每学年结合迎新生、毕业季、迎新年及重大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音乐会、艺术展、艺术周、艺术赛事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探索提升美育教育成效新路径。

(三)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好美育教师。按照在校学生总数合理配置公共艺术教育教师,逐步增加公共艺术美育教师数量,把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全面提升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外聘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兼职教授,聘请本地、本省知名艺术家担任大学生艺术团、乐团指导教师。

2.完善美育教师考评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美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加大美育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根据美育特点,完善美育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激发美育 教师工作热情,提升美育教师整体水平。将美育教师参加各级竞赛、公共艺术美育成果展评、指导学生参加美育实践活动等 成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定条件。将美育教师承担的艺术社团指导、艺术实践活动指导、美育成果展演指导等工作任务计入工作量。

(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充分利用校史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各类文化场馆及馆藏文物和文化艺术遗产等美育资源,将学校美育与中华文化变迁和发展相结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作品展演、专题讲座等活动,让学生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挖掘校史资源,通过各种艺术表现形式弘扬“厚德精业、济世报国”的长医精神。

2.深入开展艺术文化品牌活动。将美育与课程思政教育相 结合,打造长医特色品牌活动。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音乐剧、话剧展演、摄影创作展、绘画和书法作品展等品牌活动,将长医精神 文化融入艺术创作,以长医优秀代表人物为原型,开发舞台剧、舞蹈剧及话剧展演活动,开展校园美化、教室文化、公寓文化 设计等校园公共美育活动,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美育工作组织领导

强化学校党委在美育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相关部门和院系(部)负责人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长治医学院美育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人事处、艺术教育中心、人文艺术传媒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和各院系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 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艺术教育中心。加强工作统筹、 决策咨询和评估督导,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制定美育发 展规划,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全员协同参与的美育责任体系。

(二)提升美育工作保障力度

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保障美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完善以大学生艺术团为主的艺术类社团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增设更多排练场所,以满足我校公共艺术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场地及器材的需求,提高艺术类社团专业化水平。建设艺术实践教育教室,如形体舞蹈室、器乐排练室、书法绘画室、钢琴室、工艺制作室、中小型音乐厅等,面向全校学生开放使用,使之成为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美育教育中心。

(三)完善美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美育工作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督导要求,健全美育专项工作督导制度,积极开展学校美育工 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将美育工作及效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切实保障美育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同向同行,将艺术课程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纳入各级教学督导组织工作日程,切实保障美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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