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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开展第五届“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5-25

关于在我校开展第五届“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宣传

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研究生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助学函[2018]15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活动口号的第五届“助学 筑梦 铸人” 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18年6月

三、参赛对象

各院(系、部)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在校学生、毕业生(只能参加征文比赛),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要求紧扣学生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这一“资助育人”主要内容,感情真挚,内容真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要求:受助学生需亲自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助学故事。

2.征文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必须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归还助学贷款。

4.征文格式:word格式文件。标题:黑体小二字体;正文:仿宋小三字体;行间距:28磅;页边距: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7cm。

5.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6.实名投稿,参赛者在提交征文的同时,须提供姓名、学校、院(系、部)、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

7.文章须为原创,未正式发表,杜绝抄袭和转载文章。如查出有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和学校评奖资格。

各院(系、部)须自行组织评选和审核,并推荐不少于3篇(第一临床学院和第二临床学院不少于5篇)优秀征文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报送纸质与电子版。

(二)视频大赛

1.视频内容:以“用奋斗书写青春”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视频可以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瞬间,或是制作歌曲,编排短剧、相声、小品等文艺形式,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G,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

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3.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学校-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优盘×2份。

5.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各院(系、部)须自行组织评选和审核,并推荐不少于1部优秀作品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

(三)音频大赛

1.音频内容。以“强国一代青春梦”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可以采用朗读、朗诵、解说、演播等形式,作品风格不限,要求用普通话录制音频。

注:音频作品需提交音频文件及其对应的文稿文件。

2.音频格式及对应文稿文件格式要求

(1)音频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不超过10M,MP3格式。

(2)对应文稿格式:word格式文件。标题:黑体小二字体;正文:仿宋小三字体;行间距:28磅;页边距: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7cm。

3.作品命名规则为:音频-学校-姓名-专业-音频名称(学生),音频-学校-姓名-职务-音频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优盘×2份。

5.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各院(系、部)须自行组织评选和审核,并推荐不少于2部优秀作品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

(四)宣传画大赛

1.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4.作品须为原创,未正式发表,杜绝抄袭和转载。如查出有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和学校评奖资格。

各院(系、部)须自行组织评选和审核,并推荐不少于3幅优秀宣传画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报送纸质与电子版。

五、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1.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本通知附件中有报名表,可以直接下载使用)。

2.参赛者需在2018年6月19日前将参赛作品提交本院(系、部)。

3.院(系、部)按照上文通知自行组织审核、评选征文、视频、音频、宣传画,并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学生处,同时报送附件1和附件2。

4.报送学生处作品的作者的相关要求:

(1)须于2018年6月28日前开通新浪微博;

(2)须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

(3)须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

(4)须同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

(5)须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少于20个将不能参加学校和大赛评选);

(6)须在6月28日前将微博转发支持的截图报院(系、部)。

5.毕业生的征文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qingyunzhi2018@vip.163.com(毕业生亦需开通微博并转发,少于20个将不能参加大赛评选)。

六、活动评审与奖励

活动实行两级评选、两级表彰。

学校组织评审,分别选出征文、视频、音频、宣传画校级优秀作品,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并将特别优秀的作品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具体奖励:

(一)校级奖励:

1.征文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2.视频优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6名;

3.音频优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4.宣传画优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5.优秀组织奖:3名。学校将向组织动员得力、提交作品数量多、质量高的院(系、部)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大赛奖励:

本次活动共设奖项510个(具体奖项数将根据作品质量进行微调),具体为:

1.征文奖:

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

学生二等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学生三等奖1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教师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2.视频优秀奖:

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音频优秀奖:

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4.宣传画优秀奖:

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5.优秀组织奖:

100名。活动组委会将向组织动员得力、提交作品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主体为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

注:

1.大赛所有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

2.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

3.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音频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jybzzzx)”“青云志(微信号:zqbqyz)”定期推送。

4.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七、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宣传和评选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所有参赛学生的作品,杜绝抄袭和转载文章。

3.各单位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学生处,同时报送附件1和附件2。

4.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活动资料及时发布活动通讯稿,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并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含电子版)及活动照片、视频资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开展活动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字数不超过1000字。

附件:

1.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

2.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送学校作品统计表

                                  学生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