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还款相关事项。
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政策与还款流程均可参照此还款指南。
一、利息与本金的偿还
1.还款时间
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还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合同约定时间);
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2.特殊情况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高校和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说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还款流程
1.金额查询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还款方式
a.支付宝还款。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b.POS机还款。借款学生可以前往就近高校或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提前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3.还贷时间和流程
a.正常还款。11月1日(最后一年为合同约定日当月1日)查询需还款金额以后, 通过支付宝或POS机还款任一方式还款即可。
b.提前还款。每天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
1-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请于当月20日之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请于次月20日之前还款。
10-11月:10月1日-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请于10月20日之前还款;10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请于12月20日之前还款。
提示:未在提前还款指定时间内还款不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费用,如仍需提前还款需再次发起申请。
c.逾期还款。除11月外,每月1-20日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按照《征信管理条例》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