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科教文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函〔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具体情况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是学生资助战线全面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院(系、部)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重点关注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等学生群体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具体情况。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校前后的疫情防控帮扶工作
鉴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防控能力、获取疫情信息渠道等相对薄弱,疫情防控期间,各院(系、部)要与学工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对于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院(系、部)要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及时上报。学校将依据学生返校后提供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或其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例的复印件,对受到疫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发放“在校大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方式给予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资助工作
各院(系、部)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要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即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核实工作。第一临床学院要做好临床医学免费定向学生2019—2020学年生活补助名单统计报送工作。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统筹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结合相关工作安排和资金情况,及时、足额发放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即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2019—2020学年临床免费定向学生生活补助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工资等资助资金,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安心生活学习。
四、帮助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借贷毕业生还款救助
各院(系、部)应主动联系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告知其还款救助的程序,对于尚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支付本息的,可按规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借款学生,按照《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科教文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文件精神进行还款救助。
五、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
各院(系、部)要全面详细掌握和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疫期间的生活学习状况,把《教育部致全国大学生的一封信》及我校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等知识推送给学生,提醒学生做好科学防护,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和关爱,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心强心,体现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