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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2-02-24

关于评选2021年度“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1年度“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学生:

为做好2021年度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2020年9月—2021年12月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50人。(具体名额见下表)


四、评选条件:

1.《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条;

2.未经学生资助中心批准私自换岗的学生不得参选。

五、评选程序:

按照《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细则》第四条进行评选。

如同学们对评选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评选过程中或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经核实有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六、评选时间:

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4日

七、报送材料:

1.《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审批表》;

2.《2021年度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奖学生明细表》;

3.个人工作概述(学生助理交)。要求:不少于2000字(包括工作时长、工作内容、业务量、工作业绩或成果、本人获得的收获等)


注:第二项和第三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八、报送时间:

3月4日上午9时。

九、其他要求:

1.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2.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细则

2.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勤工之星”申请审批表

3.2021年度长治医学院“黎蜀·春晖”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奖学生明细表

4.“黎蜀·春晖自强之星”评分标准


学工部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