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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同德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10-25

关于评选2023年度“同德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运城籍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运城同德医院出资在长治医学院设立“同德奖(助)学金”。为做好长治医学院 2023 年度“同德奖(助)学金 ”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推荐名额

第一临床学院 10 人;第二临床学院 2 人。

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四年级运城籍临床医学(不包括定向生)专业本科生。(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不足 10 人时,按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顺序补足差额人数)

评选程序

1.严格按照《长治医学院“同德奖(助)学金”评选办 法》和《长治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长治医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评选。

2.学生在测评单位中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 50%(按四舍五入法)的方有评选资格。

3.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各院系须按照第三学年(即2022-2023学年)学生学习成绩 F2a(不含四、六级成绩,含思政课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候选人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 3 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4.获得“同德奖(助)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学校其它奖学金。

评选时间

10 月 26 日—11 月 7 日

报送材料

1.学生按照《长治医学院“同德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要求提供材料;

2.院系(部)将学生提供的纸质材料汇总与加盖院系公章的附件 3 一并报送。

报送时间

11 月 7 日上午 9 时

其他要求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 民主评选。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附件1:长治医学院“同德奖(助)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2:长治医学院“同德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