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长治医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工作热情,形成刻苦学习、勇于拼搏的良好校风,按照新修订的《长治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长治医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即日起在全校开展2021-2022学年长治医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评奖资格和执行评定程序。
2.以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的综合测评排名作为评奖的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3.各测评单位按照新修订的《长治医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中等级比例标准设置等级人数;各院系部评定的奖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金额(按学生数每人225元)。
4.学生在测评单位中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 50%(按四舍五入法)的方有评选资格,按照智育F2a(不含四、六级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获得长治医学院奖学金。
5.在评定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学生处沟通。
6.各院系(部)须于10月20日前向学生处资助中心报送电子版的附件1(邮箱:czmczzzx@126.com),经审核通过后于10月31日上报最终结果。
7.各院系(部)奖学金评定结果,必须在本院系(部)公示不少于5日。
8.10月31日向学生处资助中心报送的材料包括:
(1)附件1、2(电子版和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版)
(2)工作总结(电子版和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版)
(3)长治医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电子版名单(Word版,一行七个名字)
9.原则上已获其它类奖学金者不兼得长治医学院奖学金。
附件:
附件1长治医学院奖学金评定统计表
附件2院系(部)2021—2022学年长治医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明细表
学 生 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