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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10-25

关于评选2023年度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下发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院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包括定向生和2024年毕业生)

评选程序

1.严格按照《长治医学院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定办法》和《长治医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评选;

2.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F2a(不含英语四、六级,含思政课)名列所在测评单位的前30%,无不及格科目;同时,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所在测评单位的前30%;

4.在满足《长治医学院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定办法》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各院系(部)须按照学生困难程度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本院系(部)受奖助学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

评选时间

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7日

报送材料

1.长治医学院“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部或教务处公章);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院系部公章);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附件4;

8.推荐的学生需提交“获奖感言一份”(不少于300字,纸质版和电子版。格式要求:文件名称:“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获奖感言+专业班级+姓名;正文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行间距22磅)。

报送时间

11月7日上午9时

注意事项

1.该奖学金原则上与其他奖学金不兼得。

2.未按时上报或审核未通过的院系(部),将取消本次评选资格。

附件:

附件1:长治医学院“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2:2023年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各院系评选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长治医学院“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3年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