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辅导员的考核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17〕43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校本科学生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每年年底对本年度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
(一)重视实效的原则,注重工作中实际取得的育人成效;
(二)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量的高低;
(三)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四)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五)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六)考评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维护考评结果的严肃性。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辅导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素养、日常管理工作、对学生的教育指导、育人实效和学习进修与学术研究等方面工作的情况。
(一)个人思想政治素养
1.思想政治状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职业素养状况: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指导和事务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师德状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尊重和关爱学生,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不得有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二)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谈心谈话情况:每学期与每个学生直接交流不少于1次。经常与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谈心谈话,交流感情、增进了解,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随堂听课情况:每周随堂听课不少于1次,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加强学风建设,并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3.深入宿舍情况:每周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和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召开班会情况:每月召开形势政策、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每两周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每次会议有明确的主题和充实的内容,效果良好。
5.与任课教师沟通联系情况: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收集学生的意见向任课教师进行反馈,帮助任课教师提升改进;根据任课教师反映的学生思想、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教育指导工作。
6.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的教育指导情况
1.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形势与政策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专题讲座或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3.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为学生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举办普及性讲座,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恶性事件。
4.学业指导和学风建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
5.学生素质拓展指导:加强对学生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的指导,依托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好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区活动、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文体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指导,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党团和班级建设指导:协助院系党总支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指导班、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
(四)育人实效开展情况
1.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教育效果良好,学生积极向上。截止考核年度,所带学生提交入团、入党申请书比例不低于学生总数的50%。
2.学风建设情况:班级学风端正,考风严谨。本年度所带学生无作弊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3.荣誉表彰情况:所带学生做好人好事社会反响良好或受到学校通报表扬;所带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及校级优秀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
4.行为举止情况:所带学生言行举止文明,无打架斗殴等除考试作弊以外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5.宿舍文化情况:截止考核年度,所带学生“五星文明宿舍”达标率不低于所带学生宿舍总数的20%(实习年级不在校内住宿的班级除外)。
(五)学习进修与学术研究情况
1.系统学习辅导员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省级和校内相关培训活动,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撰写学术论文。
五、实施步骤
辅导员考评工作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全程督导,院系具体实施,学生共同参与。采取党委学工部考评、学生评议和院系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党委学工部考评:学工部根据辅导员落实学校决策和部署情况、立德树人工作实效、《辅导员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参加辅导员校内培训和工作会议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填写《长治医学院党委学工部考核辅导员评分表》,此项考评占总分的30%。
(二)学生评议:抽取被考核辅导员所带班级全体学生或从各班随机抽取不少于60名的学生(所带学生不足60名的为全体学生),在学工部的督导下,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或者组织学生进行网络评议,填写《长治医学院学生评议辅导员评分表》,此项考评占总分的40%。
(三)院系考评: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原则,对辅导员本年度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总分并填写《长治医学院院系考评辅导员评分表》,此项考评占总分的30%。
(四)加分项:辅导员的测评分数根据所承担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四门课程的教学情况予以加分。具体方法是:对承担以上四门课程教学任务的辅导员,由各教研室年终时统计本年度总授课课时数,每8学时加1分,最高加5分;当年度没有授课,不加分。
(五)学生工作部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反馈各院系、在网站公示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六、考核等级
(一)学生工作部汇总全校辅导员的学工部考评、学生评议、院系考评和加分项,填写《长治医学院辅导员考评得分统计表》,在原则上不超过15%“优秀”比例的基础上,本着主要考虑得分高低、适当兼顾院系平衡的原则确定每位辅导员的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1.所带学生在校期间出现非正常死亡的;
2.所带学生造成具有不良影响群体性事件的;
3.所带学生因违纪而被开除学籍的;
4.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5.辅导员工作日志填写不认真、记录不完整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不合格”:
1.在事关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遇有突发事件,知情不报、报告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3.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助学、推优入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
4. 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工作失职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的;
5.应参加的会议或培训,无故缺席3次及以上的;
七、其它
(一)研究生辅导员的考评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它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 长治医学院辅导员考核得分统计表
2. 长治医学院党委学工部考核辅导员评分表
3. 长治医学院院系考核辅导员评分表
4. 长治医学院学生评议辅导员评分表
党委学工部
2024年1月4日